(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约为7600万元,未超过前次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公司超市业态与上述关联企业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和平等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5号)。)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上午9时在公司集团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现场7人,通讯2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宁夏滩羊肉,将有利于增加公司超市业态的销售收入◆★◆■★。同时通过集中采购生鲜商品■■◆◆★,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既满足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也利于公司超市业态相关品类商品销售额的提升★★★。
公司超市业态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本年度内将新增包括商品销售及采购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公司本年度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具体新增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3名独立董事马生元先生、于晓鸥女士、刘小玲女士参加了会议,并推举于晓鸥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各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超市业态与上述关联公司的业务将按后续约定协议进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北京物美绿农优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直接入口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肉类冷食),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肉、日用品、饲料、饲料添加剂★◆★◆★◆、花卉;种植蔬菜、水果■◆★、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杂豆★★■★■■、薯类、花卉■★■◆■;农产品初加工服务■◆◆■■;饲养牲畜■◆★;饲养家禽;内陆养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批发、零售食品;餐饮服务■◆◆◆◆;住宿。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物美津投(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及王金录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